与孩子签订的协议
现在的家庭中,独生子女居多数。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他们敢说、敢做,这就要求我们老师也要跟着转变,由原来的灌输式教育变为辅助幼儿主动学习,由原来的老师讲变为让幼儿自己说,充分调动起幼儿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课堂的主导者。也就是在确定活动内容这个教学的初始环节时,老师要尊重幼儿的兴趣爱好。要知道,孩子的智能与个性是“水”,能否因势利导使孩子的兴趣爱好这一个倾向成为风平浪静的“好水”,就看老师有没有“大禹治水”的本领了。
曾带过一个叫陶陶的孩子,从小就对汽车很感兴趣,他收集的汽车模型已有数百种。每天上幼儿园他总是要带几辆小汽车模型来玩,不但下课玩,上课也经常要拿出来现一现,惹得小朋友都没心思学习。
面对这种情况,着急、生气之余,我决定结合他的兴趣和陶陶来签订一份“协议”,让他在有明确目标的前提下积极活动。比如在协议中,同意陶陶将汽车模型带到幼儿园,不过要求是下课游戏时玩,上课则要认真学习;每周与陶陶交谈和进行心理沟通,了解他的一些想法;有一次,在和他的交谈中,得知他想把自己家中的汽车全部带来,办个小小汽车展览会,老师和同伴们都很赞同。于是在班中一起布置展览会、画相关海报、制作请柬等,这对幼儿来说比单一地认识汽车要有兴趣得多。
能让孩子迷恋的东西太多了:飞机、船舶、武器、足球、洋娃娃、头饰等等。孩子的兴趣爱好有其合理性,其爱好正是个性的表现,爱好更不是孩子的心理问题,而应看作孩子身上的“宝藏”,发现它、开掘它,让它成为孩子学习的动力和奋斗的目标,不妨与孩子之间签订一份“协议”。因势利导,孩子的兴趣爱好不就成为风平浪静的“好水”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