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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许事 且食蛤蜊

作者: 王寒2016/05/05现代散文

蛤蜊是海鲜中的小淘气。

我们这里的人把蛤蜊称为“青蛤”。

养在水里的蛤蜊,粗看像花纹斑斓的小鹅卵石,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在水中调皮地伸出洁白细长的小舌头,冷不防,喷出一道水花来,活泼得实在招人怜爱。古人相信腐草为萤、千年的白狐能修炼成美女,他们也相信,蛤蜊是百年的鸟雀变成的,晋干宝《搜神记》中就说:“百年之雀,入海为蛤。”《酉阳杂俎》中则说:“蛤蜊,候风雨,能以壳为翅飞。”——等到风雨之日,蛤蜊会借壳展翅,端的是革命的浪漫主义啊。

蛤蜊是那种最常见、最便宜的海鲜,肉质鲜美,肥厚嫩白,是平民百姓的爱物。它虽然价格便宜,却有“天下第一鲜”的美誉。元人钟嗣成在品味完元散曲之后,以“蛤蜊味”三字来评誉其风格和特色,他在《录鬼簿·序》中道:“若夫高尚之士、性理之学,以为得罪于圣门者,吾觉且啖蛤蜊,别与知味者道。”

蛤蜊以外壳略显青黛者,味道最佳。其中有一种叫四角蛤蜊,贝壳顶部白色或淡紫色,壳口有紫黑色环带,十分肥美。这种蛤蜊还能醒酒,《浙江通志》中引至正《四明续志》说:“蛤蜊亦云圆蛤,壳口有紫晕者肥美,善醒酒。”

蛤蜊可炒、可汤。把蛤蜊放水中,滴上几滴香油,待它的泥沙吐净,油锅里搁上葱姜辣椒快火翻炒,一盘鲜香油辣的炒蛤蜊就上桌了。

蛤蜊用来煮汤,最宜夏天食用,据说越是懒人,烧出的汤越好,把蛤蜊倒进锅里,绝不能翻动一下,因为一翻动,蛤蜊壳内的汤汁就会流掉一部分。蛤蜊豆腐汤、蛤蜊炖蛋、蛤蜊冬瓜汤、蛤蜊蛋花汤、蛤蜊咸菜汤……让人喝起来上瘾,撑到肚儿圆还觉得没个够。宁波菜中的蛤蜊黄鱼羹是极致的鲜,以蛤蜊和黄鱼肉制成,色泽洁白,汤汁浓稠,美味非同寻常。尝过几回,没齿难忘。

辣炒蛤蜊相当美味,蛤蜊张着大嘴,露出雪白鲜嫩的肉,配上黄的姜丝、绿的葱段和鲜红的干辣椒,看那清新如春、热辣似火的颜色,让人忍不住手捏一把狂吃。宋人汪元量曾写道:“花似锦,酒成池。对花对酒两相宜。水边莫话长安事,且请卿卿吃蛤蜊。”汪元量是个骚人。骚人者,诗人也。南宋时台州女子谢道清为理宗皇后,汪元量是宫廷乐师,他弹得一手好曲,写得一手好诗,好风雅的他,与佳人对着花共饮,不说国破家亡事,饮着酒,吃着蛤蜊,把人生不快统统丢一边去。《南史·王弘传》中的沈昭略也说:“不知许事,且食蛤蜊。”——只要有蛤蜊吃,啥事都可以不去想、不去管了。

蛤蜊还可生吃,元朝《云林堂饮食制度制》一书记录了生吃蛤蜊的妙法:“用蛤蜊洗净,生擘开,留浆别器中,沥去蛤蜊泥沙,批破,水洗净,留洗水,再用温汤洗,次用葱丝或橘丝少许,拌蛤蜊肉,匀排碗中,以前浆及二次洗水汤澄清去脚,入葱、椒、酒调利,入汁浇供,甚妙。”喜欢末尾的“甚妙”二字,吃货们吃到好东西时的扬扬自得,似在眼前。

我们这里有“正月十四是元宵,家家糟羹蛤蜊调”的谚语。每到正月十四,家家户户闹元宵,是夜,定要喝一碗糟羹。糟羹里有肉丝、笋丁、香菇丁等,当然还少不了蛤蜊,没了蛤蜊,那鲜味就差远了。吃完糟羹,便上街看花灯、看舞狮、猜灯谜去了。

海边人喜欢蛤蜊,就算山里人嫌麻烦不爱吃贝呀螺呀,对蛤蜊还是情有独钟的,不仅因为美味,而且吃着方便,烧熟的蛤蜊壳都是张开的,上手就可以吃,有人形容得生动——“不像其他螺啊贝啊,脾气死硬,即便熟了也要用大盖子堵着洞口,或是两壳紧闭,一副打死不张嘴的欠揍模样!”当然,蛤蜊要是真合上口的话,就很难撬开,我们这里评价一个人是“蛤蜊口”,意谓此人口风紧,不会随便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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