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的,便永恒
2012年6月的初夏,在一次我们几个大三同学的聚会上,一位来自浙大法学院的朋友兴奋地说,前几天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有代表团来访,其中有位黄辉教授,是研究证券法、金融法和公司法的学者,在海外非常有名,恰是他前段时间收集域外论文资料时经常“邂逅”的学者。我们开心地分享了这位朋友的经历。
司法考试过后,终于摆脱了学科的硬任务,可以任性地读点名家的学术着作。有一本绿皮的专着非常吸引我,读着读着,我发觉,这是充分运用比较法研究方法撰写的着作,对英美法系的公司法制度剖析得非常清晰且彻底。我深感这本书的价值,即是书的副标题“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有意思的是,直到快读完时,我才意识到,作者正是朋友之前提到的黄辉教授。从此,我便记住了他。
好奇地发现,黄辉教授在世界银行、哈佛法学院、哥伦比亚法学院、剑桥法学院等世界顶级学术殿堂和国内的清华法学院、上海交大法学院等知名法学院校都做过演讲。
本科毕业前夕,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开学前,我拿到课表,一眼就看到第二学期有黄辉教授讲授的两门课程,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们。当时只有一个想法,能聆听黄教授的课,是非常幸运的,甚至连第一学期的第一堂课还没上,我就有期待第二学期尽快到来的急切感。
黄教授的讲课如期而至,还未谋面,我竟“自豪”地感到自己与在座的其他同学是不同的,因为我自信地认为,自己读了黄教授的很多论着,是比较了解他的。
但后来发现,这些“了解”,是皮毛与肤浅的。
这是教授的第一堂课。他走进教室,我看到的他,中等个头,皮肤偏黑,平头,显得很精神,给人一种十分踏实的感觉。虽然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的授课语言是英文,作为一个中国老师,他在授课时没有狂飙一些陌生的英文词汇,并使用较慢的语速。也许这是他对内地学生的体谅吧。甚至在遇有一些专业的英文生僻词汇时,他都会将对应的中文告诉我们。因此在黄教授的课上,不用担心跟不上他授课的进度。
我清晰地记得,上课时,黄教授不会站在讲台后只顾自己滔滔不绝地讲,而是时而会抛出几个问题让我们思考。当教室里鸦雀无声时,教授脸上有种缺乏互动的无奈,但他依然笑着,眼里似有期盼的神情,嘴里蹦出的几句“come on!”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在这样的气氛下,我们也敢于用不娴熟的英文回答问题了,因为教授或是常开玩笑地说“just guess!”以调节气氛,或者替我们分析概率,比如这道题,猜对或猜错,都有50%的概率,因此值得一搏,而且作为学生,没有什么可输的!
由此,我享受了黄教授的幽默,更感悟了他为师之道的纯粹。
黄教授身上没有“脾气与学问一样大”的架子。逐渐地,我常会在课间与黄教授进行交流。课后在阅读黄教授的论文时,遇有疑惑,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写邮件给他,他均会非常耐心地回复,时常还附上他的鼓励。
令我惊喜的是,黄教授竟主动提出让我当他一段时间研究助理的想法。而我也因此“检讨”过自己因为之前学科背景和学术兴趣的缘故,对金融、证券等知识存在严重的欠缺,甚至成了知识结构中的短板。但黄教授非常肯定地说,只要有决心,且自己想学,就都能学得成!教授的亲和、耐心,给我越来越大的勇气,我甚至给他提了自己对其若干着作和论文中的一些小建议。现在想来,不免觉得有些不妥,但教授确实有这般接受“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学子的包容力,令我感动。
教授也与我分享了他的经历,当年他在清华大学读完法学学士(同时也是工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后, 2002年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攻读博士、留校工作,从临时讲师到定期讲师,再到正式讲师,升任高级讲师和副教授、指导博士生并获得终身职位,只有八年时间,黄教授成为了澳大利亚“八大名校”法学院正式员工中的第一位中国人!同时,他于2010年受聘香港中文大学副教授,并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双聘副教授。去年,我得知不到40岁的他,已晋升为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法学院有50多位老师,但教授仅有8位),真是不易啊!
很荣幸的是,黄教授记得多年前我曾寄给他的自己在大三时出版的专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现在回过头去看,专着中多有论证不充分、甚至幼稚之处,但黄教授对我的书中几处实证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以此鼓励、欢迎我继续读博!于我而言,这是莫大的鼓励。
如今的我,正乐此不疲地进行着“往返于理论与实践”中的实践。
脑海中记载的收获与曾有的美好,均是人生弥足珍贵的财富,我与黄教授交往的这几个片断,即属其中。每每想起,便觉得学术是纯粹的,做人也如此。亦惟有此,方能永恒。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