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青丝长发
在我的青少年时代,留长发的男人不是搞艺术的,就是不务正业的混混。而我长发飘飘的时候,却是受一个朋友的影响。当时那个朋友是学美术的,读的师范,长发披肩,很有气质的感觉,能吸引许多美女。由于经常和他在一起,便也留起了长发,进了搞艺术的队伍。
我那时的头发很浓密,发丝也硬,发色也黑,长年寸头。一开始留头发,就觉得很难受,由于发丝太硬,很难理顺,特别是一觉起来,便把头发压得向哪个方向的都有。再长些时,就更不舒服,觉得头上就像戴了帽子,特别闷。当头发长过耳朵,便觉得无处不扎得慌,许久才习惯。待更长些,各种不适便消失了,不管多硬的头发,一旦长度够了,也会变得柔顺起来。虽然夏天时觉得热,虽然洗起来很麻烦,却满足了一种虚荣的心理。
头发留好了,便和朋友一起走在街上,接受着人们各种各样的目光。那个年代,男人留长头发并不是被人们理解和接受的事。不过,在一些女孩子的眼中,却是一种有型且帅气的象征。而我的目的也正是如此,不过为了和长发相对应,绘画是不太可能学精了,便学弹吉他,最后也能像模像样的弹唱,配合长发的甩动,常能引起女孩子的尖叫。
不过好景不长,最后在家里的强制措施下,还是剪去了留了许久才长成的长发。不过也因此告别了寸头,转而留起了当时港台明星的那种分头,就像四大天王的那种。分头一留就到现在,而现在这个社会上,留分头的人极少了,都是返本还原,寸头卡尺满街晃。而在我青少年时,无论长发还是那种接近于光头的卡尺,都是街头地痞混混才特有的。我的分头此时反而似乎成了另类,不过此时的分头已经有所不同,不再将半个额头遮住,而是梳将上去,有点类似于背头的感觉。
不知从哪一年开始,白发悄然出现。起初并没在意,可是竟是越来越多,这可能和我上班时倒了十年班有关,也有可能是遗传。不过也并没有多少失落,早晚是要白的,来得早些也好早些适应。幸好头发依然浓密,并没有出现脱发的现象。而三十多岁的某一年,仿佛是一夜之间,头顶便掉了一缕头发,露出的头皮有硬币大小。人们说这就是民间所谓的“鬼剃头”,那段时间,妻子每天用生姜给我擦磨掉发处,后来才渐渐长出来。
而真正的脱发却是无声无息不知不觉间的。当我某一天照镜子,忽然发现前额上方头顶的头发稀少了,竟是大吃一惊。方知好时光已经不在,岁月侵蚀的力量开始出现效果。幸好我的头发原本比别人浓密些,而且留的是较长的头发,才不至于一眼望穿。
此时的头发,已经有近一半白的了,远远一望,头上像笼一层轻霜。在四十左右岁,头发白的如此多,好像并不是很常见的。鬓染秋霜,人生的秋天早早地来了。后来一问身边年龄相仿的许多人,竟也多是如此,只不过他们将头发重又染成了黑色。我却从没有动过染发的念头,并不是因为染发有什么危害,只是觉得自然而然更好些。也曾努力让白发自然变黑过,什么吃黑芝麻,什么用木制的梳子每天不停地梳,皆无明显效果,最后也就随之任之。
将来有一天,头发定会全白,也有可能脱得不剩下几根,可那又如何?回想曾经的激情年代,也曾青丝长发,也曾年少轻狂,经历过,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