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未末路 快意好行书
晚报一篇文章让我注目细读--《钢笔英雄 低价卖身》,还有一篇《修笔老人 孤独守望》。
英雄金笔产自上海,一度曾经是民族品牌的骄傲,1984年邓小平用其签署了香港回归的《联合公报》,现在却是“英雄末路”,股权的49%被转让了,爱笔的人说起来有些伤感。键盘的敲击、书写的冷落让曾经如影随形的钢笔日渐式微。
笔是书写的工具,中国自古使用毛笔。我小时候上学用的是铅笔,三年级后使用水笔,最便宜的是沾水笔,上学总是要带着一瓶钢笔水,不小心碰洒了就会洒得满身满书包。几毛钱一只的钢笔花花绿绿,但好看但不经使。再后来有了圆珠笔,省去了墨水带来的麻烦。
那时谁要是有一只好钢笔也是一件十分得意的事。金星钢笔是北京出的,再有就是英雄、金龙、华孚、永生,还有关勒铭、博士等。当然最好的是美国的派克金笔了,那是一般人家不敢问津的。那时还兴在笔杆上刻字,刻上名字或留念一类的几个小字,再用颜色一抹就永不褪色了。
写一手好字是那个时代的要求,谁的字写得好很是体面,同学羡慕、老师喜欢。字像镜子一样反映着个人的性格心态,男同学常常笔走龙蛇,挥挥洒洒,女同学涓涓溪水,秀雅整洁。那时学生、干部、知识分子除了穿着外,还有一个标志,就是在上衣兜里要“别”着,或者叫“挎”着钢笔。有人还“挎着”两支,那是很被别人看重。不知道这人的学问有多大,来头有多大。单元楼楼下住着一对老夫妻,老头瘦高瘦高的,一身中山服,上衣兜里总是别着一只或者两只钢笔,熟人和他开玩笑叫他“大教授”.他们说,想当年就因为老头身配钢笔,年轻漂亮的老太太才嫁给了他。其实老人家只有小学学历,钢笔就是他文化情结的折射。青年男女交朋友送钢笔也是那时的时尚。我上班时老师傅经常调侃一位工友,当年他的女友就送他一只黑杆的“大金星”做为信物。后来两人吹了,这个师傅就写信把钢笔寄了回去,从此落了个外号“金星钢笔”.
我的第一只钢笔是父亲在四川带来的,浅蓝色是笔杆,被我好好炫耀了一番。后来同学不小心将笔尖戳弯了,我就追到他家让他赔我。
现在都在键盘上敲字了,还有几个有兴趣提笔写字呢?有时看到大学生一个个时尚靓丽,但字歪歪扭扭就很饥渴、很惭愧啊!于是要求自己每周必须抄写诗词练字。先是用圆珠笔,签字笔,但找不到书写的感觉,一直惦记着要把钢笔字重新拾起来。前些天翻箱倒柜找出了珍藏的钢笔,又去商店买来钢笔水,真的开始认认真真的写钢笔字了。这心态是不是有些“复古”?
那个修笔的老人我见过,在北京东单,还和他聊过天。他对各类钢笔了如指掌,说起来如数家珍,这可能是北京唯一一位修笔的老人了。原来前门大街路东也有一家修钢笔的,路过时时常进去看看,看那位老人在纸上划来划去,将一只只弃之可惜的笔修成可心的爱物,很是敬佩。
楼下的商场有金笔专柜,经常去浏览。大金星未进柜台,英雄金笔琳琅满目,便宜的几十元,贵得几百几千,那多半是给送礼准备的。营业员知道我不买,但爱听我聊钢笔的故事。
英雄未末路,快意好行书。一定要买一只英雄、一只大金星留着。在手里把玩,在笔筒里斜靠,装饰书桌,浸润心情。那是一种情结,看着高兴、用着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