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念
说起苦与乐,人们内心的天平总是偏向于“乐”,而往往忽视甚至不自觉地讨厌“苦”。其实“苦乐”本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没有苦,就谈不上“乐”,没有乐,也无法诠释出“苦”。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商人,正当他生意红火的时候,却染上了眼疾。住在医院的时候,他目睹了邻床病人每天被疾病折磨的痛苦,意志渐渐消沉,生意也是一落千丈。生意上的失意,使商人有更多的时间尝试阅读,慢慢地他喜欢上了阅读。后来由于视力逐渐模糊,他决定投资改良印刷品字体,出版印有粗线条字体的书籍,以供视力同样有问题的读者阅读。想不到这种书籍一经上市,立刻赢得了很多视力不好的读者青睐,他又重新获得了财富。
佛教经典有云:苦非苦,乐非乐,只是一时的执念而已。执于一念,将受困于一念;一念放下,将会自在于心间。的确,苦乐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放下执念,从多个角度客观地看待自己的处境,扬起乐观的风帆,就一定会“自在于心间”。
平时很爱看央视的《今日说法》。有这样一个案例让人唏嘘不已: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就在一辆车子快要撞上孩子的时候,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他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被撞身亡。
事后,孩子的父母极力为自己开脱,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赔偿死者15万元。但两个赔偿方都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农村户口,即使在城市打工,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为此我常常感叹,这样的事情暴露出来的人性,怎会如此贪婪、冷血,全不念及别人对孩子的救命之恩。而这也确实不是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