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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记读后感

2016/03/02读后感

奥巴马传记读后感范文一

这个暑假,我看了《奥巴马传记》,让我对奥巴马有了些了解,并且十分佩服他的自信、勤奋和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的精神。

奥巴马出生没多久,爸爸妈妈就离婚了,在他4岁的时候,他跟着妈妈和继父来到了陌生的印尼。在那里人生地不熟,而且因为他是黑人,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但是他毫不畏惧,勇敢地和欺负他的人对抗,同时他也非常热心帮助其它弱小的同学,因此很快在同学之间竖立了威信,结交了朋友。他凭着他的自信在那里愉快地生活到10岁。

奥巴马小时候不但坚强自信,而且还很勤奋。他妈妈为了让他学好英语,每天早上4点多就叫他起床读英语,就这样每天坚持不懈,一直坚持了2年。后来长大后,在大学里,他也同样很刻苦,因此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他又考取了哈佛法学院,继续进行深造。

奥巴马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是,他特别喜欢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从在高中和大学起,他就一直是校刊的编辑,包括在哈佛大学。这为他以后出色的写作和演讲能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他也积极参加其它的社团活动或比赛,例如篮球、棒球等。后来工作后,他竟然放弃了在法院的高薪工作,而去一个政府单位做社区服务的工作。在那里,他与居民交谈,为他们起草提案,并且组织各种演讲,他出色的口才及优秀的演讲能力获得了大家的好感。就这样,他一步步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看了这本书,让我觉得奥巴马并不是靠运气当上了美国的总统,他身上确实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我非常佩服他!

奥巴马传记读后感范文

他有着罗斯福一样的演说才能;他有着马丁·路德·金一样黝黑的肤色;他有着好莱屋明星般的容貌和气质;还有,他和迈克尔乔丹一样受人欢迎。我想你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没有错,他就是奥巴马。

作为一个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的孩子,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这个种族熔炉中。父亲从他小时候就离家出走,母亲又在远离千山万水的印尼。虽然外祖父母很爱他,并且将他送到了当时夏威夷最好的私立学校就读,但物质与文化条件,并不能消除他内心深处的失落。他当时更需要的实际上是人生的指导和感情的寄托。有一天,外祖母很生气地回到家,奥巴马问怎么回事,外祖母抱怨说当她在等车时,一个人向她讨钱,那个人很过分,她给了一美元,他还不断地要,如果公交车没来,外祖母认为,那个恼怒的人将会动手打也。奥巴马建议外祖父给外祖母买辆车,外祖父说,其实外祖母也曾被这种人打扰过,但她这次很生气的真正原因是那个向她讨钱的是黑人。外祖父全然不顾奥巴马的感受说出了实情,这些话深深地伤害了奥巴马的心灵,也激起了他心中最原始的恐惧。

我自认为种族歧视一直以来就是奥巴马的软肋,包括他成功当上美国总统,因为他的多次演说大多都回避种族问题,强调整个美国。实际而言,种族问题如果单靠奥巴马的力量的确解决不了。奥巴马是黑人,是非洲裔美国人,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这点,我深信不移。

从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到联邦参议员,从民主党候选人提名到美国总统,他一路披荆斩棘,突破重重阻力,对决老辣的政坛老手希拉里,力挫共和党的麦凯恩,他终于站在了美国政坛权力的巅峰。为什么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

第一,出色的演说才能。他的演说富有节秦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着一种催眠传教的功能。他拥有政客们梦寐以求的嗓音;既权威又令人感觉舒适;既尽显聪明又能够让选民引起共鸣。他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的效果。他的一大特点就是喜欢在演说中举出具体的事例,以生动的故事承载深奥的政治理念。最后,他特别善于运用宗教语言。作为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出色的演讲能力是必须具备的。

第二,时势造英雄。克林顿曾经执掌白宫八年之久,布什“父子兵”后再开“夫妻店”,人们早已厌烦了美国的这种政治格局。喜新厌旧是每个人的心理特点。而且奥巴马竞选美国总统时,正是美国政治经济影响力衰弱时,无论是美国发动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两场战争,还是重创华尔街的金融危机,都令这个世界超级大国尽显疲态。奥巴马正好抓住了美国选民想重震美国雄风的心态,高举“变革”与“希望”的旗帜,许诺要革新政政治,扭转政治大趋势,这才使得他一呼百应。

第三,奥巴马的正确战略。1.利用自己黝黑的肤色。奥巴马是非洲裔美国人,如果他当总统,能更有效地解决黑人的各种问题,因此吸引了许多黑人选民。2.选举新方式——互联网。他利用互联网筹措竞选经费,寻找支持他的选民,利用博客来驳斥不实谣言。筹款成功,可以使一些摇摆不定的州甚至向来是属于共和党的阵营的州属发动宣传攻势。3.借助肯尼迪支持自己。他将自己与肯尼迪相联系,提高自己的声誉。他努力重演肯尼迪在半个多世纪前刮起的魅力旋风。巧合的是,他恰好生于肯尼迪就任美国总统的1961年。

以上因素说明奥巴马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他通过种种政治手法,将自己优势发挥到最大限度,而将自己的劣势降到最低,最后摘得总统桂冠。

然而,我对奥巴马的感情是矛盾的。我敬佩他,敬佩他出色的演讲能力;敬佩他善于洞察事物的细心;敬佩他勇于向保守挑战。但,我对他有些失望,失望他会见达赖;失望他给台湾提供良好的军事武器;失望他为了美国利益干涉中国内政,分裂中国领土。假如你最敬佩的人正企图分裂你自己的祖国,你是什么心态呢?

文章题目是“像奥巴马一样成功”而不是奥巴马读后感,是因为,我希望奥巴马的经历可以给你一些启迪。虽然我的文章中有许多借鉴了别人的观点,或许语言还很青涩,但我相信,在不久以后,自己也能对奥巴马更有新的见解。

最后,我想用奥巴马获胜后,在芝加哥发表他获胜演说中的一句来结尾:是的,我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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