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之不见,心能看清 out of sight
out of sight 就一直爱着一种事物,我以为可以很久很久,久到我的终结。
我喜欢狸,喜欢阿狸,我喜欢西瓜,我喜欢香蕉,我喜欢范范……我以为我会痴狂,才发现淡然原来就是这么容易。
我喜欢淡淡的喜欢,我暗恋的从未被看穿,就算我曾经那么迷恋的盯着他的样子,只在上课的时候,又不只在上课的时候。我一直放在心里,未被人识破过,后来我发现,我可以忘记的很彻底。
我把喜欢的感觉,深深深深的埋藏心里,放置的久了便沉淀了,新的事物不断覆盖,旧的就随流年故去。
现在的我还是喜欢阿狸,只是不想当初那般一提及便立马星星眼。现在的我还是喜欢西瓜,只是如果没有我也不会如当初那般心里少了一大块一样挠着的心情。现在的我还是喜欢范范,只是不会像以前那样一到KTV必点她的歌。
我喜欢上淡定的大气,只是当初是喜欢,现在是自酿并赋予自身。我知道以前的我浮躁静不下心还总是闯祸,伤害很多人亦被很多人伤害。
本来运动就是相对的,没什么只会单独一人感受,总会体现在相对应的恩人事物上,只是以前的我和许多人都只意识到自己的难过,而没重视到,有种感觉叫“视同己出”,所以一直相互伤害。
现在的我只是努力去学着降低伤害,还有伤害的时候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完美没什么,只是追寻越来越淡定越来越平稳。
以前的自己锋芒很足,棱角很尖锐,鲁莽又白目,没有好好珍惜身边的一切,一直后知后觉。
现在的自己依旧犯傻,只是更懂知足。现在的自己依旧笨拙,只是学会更静心一些。现在的自己依旧幼稚,只是有在努力去学着更勇敢和面对。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形容一种心情。只想自己通过喜欢美好的东西,让自己阳光和温暖的同时,学着成长,学着out of sight.
很多东西眼睛迷糊可是,心里是清楚的,清楚之后还要行动来完成
最好的我,追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