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个人会陪我地老天荒
2011年7月7日,在那个到处充满着气球,糖果,漫天冒着粉红色暧昧气息的日子里,我和你,唐光年。
终于,和平分手。
为了表示我对这段感情的不屑,和对你的不满,我特地用上了“终于”这个词,尽管,在这之前我大哭了3个小时,抽泣了一个晚上,看了无数次以前的短信,进了10次你的空间,喝了6瓶啤酒,吐了3次。但是,我还是不会再主动道歉了。你说“结束吧”,我立刻就接了一句“我等这句话很久了”,现在想起来我还忍不住扇自己耳光。在忍忍说不定我们就能走到地老天荒了。其实,每次你要分手,你无理取闹的时候,我都这么想,忍忍,再忍忍。
我们竟然还心平气和的吃了一顿分手饭,最终达成协议,我们分手的原因不能公诸于世。总不能说我们分手是因为我要看多啦A梦而你要看蜡笔小新吧。我们对外只能说性格不合,就像别人离婚的原因一样。嘿,唐光年,我还是要说你,看蜡笔小新,太幼稚了吧你。
我跟我闺蜜说我们分手了。她张着嘴,“又分手了?”这个损友,干嘛还加个“又”字啊,“你跟唐光年俩月份了三次了”我嘿嘿笑着。没有说话,那是以前,可是,唐光年,这次,我们真的回不去了。我们只是给彼此一个台阶而已,在那之前,我看到你拉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姑娘的手,那姑娘长得啊。五官跟聚餐似的,我正想冲过去指责你没眼光,丢我的人,但你就那么措不及防的抬起那张看不清五官的脸吻下去了。我一下就呆住了,心中鄙视你,唐光年,没出息的把你,就那张脸你也能深情款款?我忽然没了勇气。就想斗败的公鸡。我没有勇气去指责你,毕竟和你在一起,或许,都只是我一厢情愿。
我记得以前我追你的时候。你从来都不屑的,可是,有一天,你被你心中的女神刺激了,她竟然跟我们学校那秃顶的校长有一腿,还让你瞧见了。我追在你后面。看见你落寞的表情。你忽然转过身。“我答应了。”然后走过来,牵起了我的手。可能是当时夕阳太美好,我都看不清你的脸。你的身子在夕阳下只有一个金色的轮廓。美的虚幻。那个场景太销魂了。我真恨我没有把它拍下来。然后甩你脸上。
唐光年,我说,你可真够不要脸的,吃我的喝我的,到头来,连分手都比我先说。我浪费了两年的时光陪你。你最后说你不要了,你怎么这样啊,你以为你谁啊。你不就觉得我离不开你么。
我还真就准备离开了。我用了一天的时间来结束这段感情。我哭过了,恨过了。也就忘了,走了那么远,最后还是回到终点。网上不是说“谁年轻时没爱过几个人渣啊。”
我知道,总有一天,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我会遇到那么一个人,陪我走到地老天荒。只是,
可惜,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