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二三事
父亲名叫赵明珠,是家中的长子,出生在邢台县明水村。那是一个位于太行山东麓的偏僻小村。
父亲善良忠厚又平易近人,在村里口碑很好,大家有事都愿意给他说,他也主动为大家解难。“有饭要给穷人吃,有衣要给穷人穿。”这是父亲常挂在嘴边儿的话。那时候穷,村里谁家没饭吃了,就到我家来,谁没有依靠了也到我家里住,就是要饭的来了,只要有口吃的,父亲从不会让人空手离开。家中农活儿很多,父亲时常请村里的人来帮忙,所以在我家吃饭的人常有十五六口。父亲和母亲把最好的饭菜留给旁人吃,自己家里除了老人孩子,就是把豆皮、谷皮跟野菜和在一起做熟吃。除了每天洗衣、做饭、磨面,母亲还为村里的光棍儿和无儿无女的老人做鞋、做棉衣。像这样的事情很多,后来父亲不在了,母亲还是这样做,现在我还记得母亲为了省煤油在月亮下纳鞋底儿的情景。
父亲是村里为数不多的“读书人”,除了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引导教育弟妹们,还常常把乡亲们的孩子带到家中,教他们认字,给他们讲故事。那时候,无论父亲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群想读书认字的孩子。时间长了,学习文化的人就多起来了,别的村的人都叫我们村“文化村”。
因为父母的为人好,家里需要帮忙时,乡亲们都很积极。那时吃水需要从河里担,时常有人把水担到我家里,有时连柴火也会送来。乡亲们都很实在,不会花言巧语,悄悄地就把活儿干了。犹记得有一年雨水很大,发了洪水,我家前院已经进水,大门都打不开了,是老乡从后墙爬梯子上来,把我们一堆孩子从睡梦中叫醒,拽着的,拉着的,扛着的送到了安全的地方。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向我国发起了侵略战争。他们侵占我们的大好河山,杀害我们的父老兄妹,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父亲怀着满腔的爱国热情毅然离开家乡,在邢台宋家庄正式参加了抗日工作。
刚开始,父亲在“冀西民政处占地委员会”工作,它属于二野,由杨秀峰同志直接领导,后改为“邢台县抗日区政府”。一九三八年冬季,父亲被调到邢台县抗日区政府财务处工作。在战争年代,父亲不仅全心全意参加抗战工作,而且抽空给我的叔叔们写信,教育他们树立杀敌爱国的思想。一次给三叔的信中这样写到:“明琛弟……已经两个月没有发津贴了,国家现在经济紧张,我也没有钱给你买书。现给你捎去《抗战生活》一书,你要细细地阅读。《冀察地区》一书等我看完后马上捎给你……再来信时说说家中的麦子长得好坏,粮食够吃吗……母亲安康。”
在我记忆中,父亲自参加抗战工作后很少回家。只有一九四零年三四月间回家住了一个晚上,那晚,他对我们兄妹三个说的话到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长大后好好劳动,认真读书,将来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父亲对我们三人说。接着又语重心长地对哥哥说:“你是兄妹中的长者,要给弟妹们做表率,劳动要出真力气,学习上要用脑,以后上学,最好学工,有了真本事才能为建设国家出力。”然后又对我说:“你是个女孩子,长大后最好学医,把祖辈们传下的好医道学到手,做一名医生给群众治病。”最后对我刚满周岁的弟弟说:“你要健壮成长,长大后要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要成为一个勇敢、勤奋的好孩子。”说完这些话父亲就连夜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一九四零年,父亲在七林工作期间被叛徒杀害,时年三十二岁。这么多年过去了,父亲为人处事的风格一直影响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