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青春
家门前不知名的野花又开了,记忆中好像从没有见它们凋谢过,这似乎有些破坏四季的规矩,一定是因为我不常在家,对,一定是这样。门前停着两辆车,一辆我爸的老式奥迪A6,一辆是我未婚夫的宝马X5.好像日子就要这样波澜不惊地过下去了。我又重新看看那些不知名的野花,颜色甚是好看,或许这样一辈子也不错,我心里想。
屋子里坐着我爸妈,他爸妈,他还有我。我只会坐在一边,却不知该开口说些什么。他一直用一种商务的微笑来面对着所有人,那样绅士、优雅。爸妈说我从小到大没吃过苦,希望嫁去别人家,也不会受罪。他爸妈笑着说着,类似于家中经济条件很好,怎么会让我吃苦。可是,我明明记得我是吃过苦的……
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实在是受够了被我爸妈控制的人生,不想复读更不想通过金钱去买所好大学上。在忍受了两个月漫长的暑假,只要他们在家就要唠叨我几个小时的悲惨时光后,我毅然收拾了几件衣服,离开了家。当时的想法现在早就琢磨不透了,只是想着离开,靠自己,站住脚跟。那个时候,应该就是青春。
我和无数年轻人一样,怀揣着梦想,开始了北漂。住在地下室,闻着发霉的空气,每天上演着躲死老鼠的戏码,坚决不向家里要一分钱,我一度感觉当时的我用现在的流行语说是个女汉子。我找了份工作,白天当服务员,晚上去清吧兼职驻唱。当时我胆子特别大,感觉自己唱歌不错,一脚跨上舞台就敢唱,后来在那个清吧一唱就唱了两年。那个时候,应该也是叫青春。
不恋爱,就不曾年轻。我在北京也谈过恋爱,初恋。男孩儿时隔壁酒吧的驻场,玩着所谓的摇滚,反正我也不懂。当时觉得他特帅、特牛掰。都记不得是怎么开始的了,就自然地在一起了。我从地下室搬出来,住进了他的地下室。然后日子就变得充实起来,我依然白天打工,晚上驻唱,而他是白天睡觉、晚上驻唱。后来是因为他赌钱,我一直用自己打工的钱在付着我们的房租,还着他的债,就希望有一天他会懂我的好。要是突然有一天,他送了我一件几十块的衣服,我都能乐半天。那个时候,应该还是叫青春。
后来回老家,是因为那个男孩儿重新找了个对象,本地女孩儿,不像北方女孩子那么爽朗,却像我们江南女孩温婉秀气。女孩帮他还了所有的债,他感动得不得了,就把我抛弃了。我当时还想,要是就因为这样,我爸几秒钟就能让你感动地痛哭流涕。然后我就回老家了。我在北京待了八年,和他恋爱了七年零九个月,除了开始的两三年我一直在拼命打工,之后的那几年,除了帮他还着债,我过的还算可以。那个时候,应该已经到了青春的尾巴。
我看着身边即将要和我结婚的男人,他的家庭,还有我的爸妈,似乎我并不曾后悔过自己的每一个决定。青春已逝,但即将开始的,是我的另一个新生活。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句话讲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