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也要趁早
小的时候以为童话是爱情,长大之后以为爱情是童话。
最近在看致美丽的你,虽然木兰从军是中国古来有之的,但还是怀疑,一个女孩可以冒充男孩在男校读书居然不被认出。因为刚刚看了个开头,不过又犯了老毛病,不大喜欢男主角,觉得与其要一段卑微仰望的爱情,不如换别人仰望,有一个微笑的没有压力的人在身边,比个性的相伤要好。
小的时候不懂事吧,总以为什么都要最好的,从没想过够不够得到。爱情这个东西,不是后天努力得来的,一个人再优秀,也不一定人见人爱。相反,那些命里该犯桃花的,常常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
正因为如此,才发现许多人的靠近其实只是一种征服。更要命的是,终于明白,不是自己有多不好,而是遇到的人有多不值,而且都是因为没有能让他对你就如你对他的意义一样,而对你愤愤不平,心怀不满。当然,这样的形色小人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因为我很不同,所以,几乎我生命里所以以前的或者以后的男人,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有时想想,人这辈子,除了同学、同事、家人之外,还可能遇到什么人,交再多的朋友吗,如果喜欢一个人宅在家呢,所以,能够遇到你爱的,或爱你的,真的是个奇迹。何况,有可能,你爱的的人并不爱你,爱你的人你并不爱,爱情永远是个小概率的意外。
所以,爱情,一定要趁早。至少在不相信婚姻之前结一次婚,在还相信感情的时候投入的爱一回。
我的口味很偏,人家喜欢的浓眉大眼我都不爱,那时候,我哥常常弄回家一大堆的男明星,鲜有几个喜欢的。当然年纪小的原因除外。可是我也从没有从一而终的喜欢过什么明星,就是永远不能彻底的执着和狂热。
男人可以有两朵玫瑰,女人因何不能有两种动物的情结。一只狼,一只狗,一只桀骜不驯,一只温柔忠实。嫁给狼,或被孤僻和狡黠相伤,嫁给狗,或者嫌时光没有冒险而变得枯燥。
有一付好皮囊,确能纵横天下,我若是则天女皇,定男宠满床,不过,找那么多一模一样的人干嘛。有人真的很恐怖,连找牛郎都要找同一型的。就跟阿黛尔唱的歌一样。
若男人也能弱水三千,谁又何尝不能天涯相伴。
致美丽的你,发型多是短发,都好漂亮。
绾住青丝却挽不住你心,那么我就剪去寸寸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