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
在交通灯前停下,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青年,头发剪成冬马赫克印第安人状,并染成部分粉红色,身穿皮质背心,中间有铁链串联,裤子钉满了发光亮片。皮靴是一只白一只黑。
我真为他羞耻。
但是,这青年很温柔地用手扶着他身边的一位老太太,她穿唐衫裤,头上打了一个髻,几条灰白的长发被风吹乱。青年用手指为她梳好。老太太感激地摸摸青年的手,眼中充满了无限的爱意。
似曾见过,这份感情出自我奶妈的瞳孔。我站在她身边,额前留着个头发梳成的肿包,学足东尼·寇蒂斯。花纹衬衫的短袖还要卷起来,裤子狭窄地包着瘦长的腿,跟随着脑中猫王的音乐颤抖。
影像与站在我前面的这位青年重叠。我怎么会忘记去欣赏他?他化身的孔雀,彩色比我当年灿烂。
我为我自己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