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蟋蟀经过秋天
我骑着一只蟋蟀,一头闯入秋天。
载我的这头坐骑,有战马的神骏,老虎的威严,善跳跃,喜打斗,金属音质的嘶鸣之声响彻原野,穿透夏季的堡垒,摧毁我生命的一角。
可它并非蒲老爷子笔下那只灵异诡谲、连公鸡都打得败的“促织”,而是乡村一只普通的“地油子”。它与数量众多的同伴,一起在地表下抚琴鼓瑟,举行盛大的团体合奏,使得秋声四起,催来以黄为主色调的满眼秋色。
于是,我的生命站在了秋天的维度,置身于秋虫的喧嚣。我不甘心。我还有许多夏天的事没做完。我的心理还滞留在火热的夏天。我渐趋衰老的身体不太适宜一天比一天凉的秋天。可那只个头巨大的蟋蟀不由分说,驮起我猛然一跃,便脱离了夏天。
在秋天的疆界,我遇到了老本家,也当是祖宗的辛弃疾。这个有着浓厚英雄情结的人,已站在人生秋天。多半生修炼,使他养成内敛、含蓄及旷达心性,并学会了狡黠与掩饰。无论为诗为赋,还是宋已不宋之时局,都已不言“愁”字。这时正是赏菊看雁过之时,一阵秋风扫过,他借一个寒颤感叹,这鬼天气,好凉。李清照也在场,对于情困与国之愁绪,她比男人们爽快得多,娥眉一蹙,一声清叹:“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在这里,我还真遇到了蒲松龄笔下那只蟋蟀。人们养它敬它,送它入宫,原来为赌为乐。而它自己,只想为情而歌。
蟋蟀死去时,会是满地白霜,还是初雪飞扬?我呢,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