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写新同学的作文
篇一:我的新同学
自从进入初中以来,我跟唐灿同学一直是很好的朋友。早在军训时,我们就一直在互相聊天,就这样渐渐养成了真挚的友谊。
她跟我一般高,是一个活泼开朗又不失文静的女孩,但我看中她的不只是这一点,她的友善和平易近人让我们相处的更加融洽了,接下来就是一个简单却让我感动和感激的事例。
从我的小学到这所学校读书的人本来就不多,同班同学就更少了,第一次环视教室时,在我眼前的新同学们都让我感到陌生,感觉很失望,至少是当时感觉很失望。
七月中旬来报到时,我没有和任何同学说过话。
军训第一天,我、来到学校,刚开始一切照旧,而准备下楼军训时她正好排在我前面,一到操场她就和我熟悉起来,并且很快就大大方方地谈起了自己的小学生活,问我最擅长哪一门科目。她的强项是数学,而我的数学正好一般,她听了还是不以为然地说:“没事,当时我的数学也不好,是一点一点才好的。”
第二天,我们就开始交换自己的意见,我似乎感受到了久别的友谊的美好,这让我越来越活跃了。第三天会操结束,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班级获得荣誉而感到高兴,为辛苦的三天终于结束而放松。我们发现了和对方的共同点,了解的也更深了。
军训三天,却让我感受到了本以为不会感受到的友情的温暖,让我惊喜而又激动我们互相分享自己的心情和看法,了解对方,希望我们的友谊能更长久。
篇二:我的初中新同学
转眼间,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了一个月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里也渐渐转为熟悉的脸了。
我上学的第一天的同桌——薛嘉源,他是一个开朗、快活、脸色红润、身体结实的矮胖子,挺着个很高的大肚子,最喜欢的消遣非属大吃大喝不可。他那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团被调皮的孩子嵌上了两个小煤球。他有只短而粗的鼻子,鼻孔微微向上掀着,有点挑衅调皮的味道。他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那两只奇怪的招风耳,如遇风沙,准能用它将眼睛遮蔽起来。他的身体很壮实,一双小胳膊胖得又白又结实,像小棒槌似的,他常举起小拳头,做出拳击的姿势。还有一双短短胖胖的大腿,穿着肥大的裤子,活像两个直立的圆枕头。
他喜欢在人面前装酷;有时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真逗人,因此在我们班总能听到因他而传出的“绯闻”。
记得有一次,是英语课,唐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课。这时,不知是谁小声地告诉我和我旁边的同学一个“爆炸性新闻”——薛嘉源在看他肚皮。我不相信,朝教室一角望去:只见他把衣服掀起,露出他那圆鼓鼓、胖乎乎的一团“大肥肉”,正在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的肚皮,手还时不时地拨弄着什么。看着他那狼狈样,我不禁笑出了声。其他周围的同学也被他那搞笑滑稽的动作弄得笑死了,而他却浑然不知……哎!这个大傻瓜!
记得还有一次,上劳动技术课,这次作的手工是用易拉罐作画。由于他忘带劳技课上所有的工具,在我们制作时便无聊透顶,于是,他只好又装出他那又好气又好笑的动作,一副无赖的样子,嘴里念叨着:“嗯……求求你了啦,把剪刀和易拉罐借我玩一会儿嘛?”“不行,我还要完成作业呢!上次你都把我两个易拉罐弄坏了,这次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呜……求求你嘛,就最后一次啦,我这次决不会弄坏,我真得很没劲耶!”我还是不相信他,因为前两次他都这样保证过,但事实呢……!我狠了狠心,回答他两个冰冷的字“没门!”他一副痛苦又失望的样子,说:“王雨婷,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我被他的样子真得逗笑了。
这就是他,一个活泼、开朗、调皮、聪明但又总惹老师生气的胖乎乎的小家伙哦!
篇三:我的新同学
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跨进了中学校园的我,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周围的一切让我感到无比的新鲜和美好。刚开学不久,我便认识了很多新同学,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要算我的同桌了,他叫吴启恩。
他的眼睛又大又亮,高高的鼻子,红扑扑的脸蛋,一笑脸上便挂着一个浅浅的酒窝,看上去很亲切,班里的人都爱和他一块玩,他是一个标准的好好先生,一看到别人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几天前的一个傍晚,放学比较早,我便邀他一块去图书馆看书,我们看得入了迷忘了时间,直到图书馆快关门时,我们才意犹未尽地从图书馆里出来,一看时间比较晚,我和他骑着车急匆匆地往家里赶,穿过十字路口时,我们看到一个小伙子骑自行车闯红灯,一个不小心把一个老爷爷撞倒了,小伙子惊慌地骑着车跑了,老爷爷的脸惨白惨白的,双眉拧成疙瘩,痛苦地捂着被撞的腿,嘴里“啊啖啊唷-----”地叫着。周围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七嘴八舌地小声议论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人说:“快打120吧,把他送医院去。”说完他正要过去扶躺地上的老人,这时旁边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拉住了他,说道:“别碰他,小心被人误会是你撞的,你不知道现在就有这样的人,专门靠这个讹人,你钱多是不是,给我站远点。”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扶老人,这时我看到我看身旁的启恩把车放到一旁,正向老爷爷那边跑过去,我赶忙一把拉住了他,“你没听见,刚刚那个女孩的话吗?你还去扶他,别多管闲事,我们赶快回家吧。”可启恩却一把甩开了我的手,很快扶起了倒在地上的老人。人群中有人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没多久120急救车赶到了,老人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了医院。人群渐渐散去。我走上前对启恩说:“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要是急救车没来,老人的家人先来了,看你怎么说得清楚,我上次还在电视看到这样的报道呢,难道你都怕吗?”启恩笑笑说:“我只是觉得,如果当时被撞的是我的爷爷,也没人去管他,那可怎么办?所以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启恩的话,让我感到羞愧不已,是啊,我跟那些围观的人一样,因为怕给自己惹麻烦,所以不去扶老人,我们或许并没有错,但如果大家都因为怕给自己惹事,为了保护自己忽略自己的良心,只在一旁袖手旁观,那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何在,良善何在?确实我们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需要救死扶伤,需要乐于助人,这样人间才会充满温情,充满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