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角落为题的作文800字
篇一:最美的角落
汽车慢悠悠地行驶着,我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欣赏着窗外的美景。阳光透过玻璃折射到我的眼睛上,让我不停的眨着眼。
一到了夏天,公交车就格外拥挤。空气中弥漫着各种令人厌恶的气味,有的像人身上的汗水,有的像腥臭的鱼,还有的像过了期的牛奶,使人忍不住捂住鼻子。
这时,一位肮脏不堪的老人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黝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双眼深深的陷在眼眶里,头发凌乱地披在头上,那条肥大的裤子沾满了泥和灰。他穿梭在车厢里,人们似乎都在避开他,免得脏了自己的衣服。这是,我旁边的阿姨下了车,他立马坐了下来。我不由地向窗户边挪了挪,不想碰到他一分一毫。他时不时地回过头,和同乡聊起天来,那装着黑黄黑黄牙齿的嘴里,还不是的飘出一股烟味。原本安静的车厢,就被他那乡音的语句打搅了。再看看周围的人,脸上似乎都充满了厌恶。
拜托,这里是北京,要讲文明。我心里抱怨道。我掏出了耳机,塞进耳朵里,把音乐调到最大声,避免听到他那令人厌恶的声音。
汽车依旧慢悠悠地行驶着,阳光再次折射到我的眼睛上,让我不耐烦的眨着眼。
这是,我的胳膊被人碰了碰,我厌烦的把胳膊往里收,结果他又拽了拽我。我取下耳机,转过头说:“干嘛呀?”老头子尴尬地笑了笑,用他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小姑娘,你的钱掉了。”我愣了愣,他见我无动于衷,便帮我捡起钱,塞进了我的手里,说:“揣好了,别再弄丢了。”又笑了笑。此时,我仿佛觉得,他的牙齿像金子般一样闪闪发光,他的笑容格外美丽。
我看了看四周,人们依旧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听音乐、看报纸,玩手机。可奇怪的是,他们的脸上并没有我先前看到的厌恶,而是慈祥的,温和的,美好的。我转过头,看向窗外,发现今天的天空格外的蓝,纯洁没有一丝瑕疵。
车子依旧慢悠悠的前进着,我依旧欣赏着窗外的风景,阳光依旧透过玻璃折射到我的眼睛上,但并没有那么刺眼,而是柔和的,温暖的。
我静静地坐在窗边,静静地听着音乐,那带有乡音的的普通话依旧回荡在我耳边。我相信,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声音,最动听的声音。
篇二:明媚的角落
角落是个偏僻的位置,那里阳光稀疏,人情冷落,常常被人遗忘。于是许多人嫌弃角落。水果摊的角落里只放烂掉的水果;照片上漂亮的小孩总在中间站;房间的角落里只摆一株盆栽,仿佛只有植物才能承受那里的孤单和寂寞。
可是角落也可以明媚起来。
我家的阳台上有一株仙人掌她终日默默地静守在那一隅,无人问津。曾经肥厚的变态茎已经干枯有了裂痕。一日她却突然开出花来,是明快的黄色,淡黄的花蕊在微风中清点着头。稀落的阳光下一片明黄绽放着欣喜,让整个阳台熠熠生辉。
许多人还在社会的角落里奋斗着。劳模代表李素丽依然在最平凡的岗位上工作,她亲切温和地对待每一位乘客,热情周到的服务温暖着忙碌的人们的心。比起那些为一点小事就破口大骂的司机,她从不为这个不起眼的职业而抱怨,只是默默地做好该做的一切。还有那些环保工人,每次看到他们大清早拎着水桶忙碌的身影,想象他们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在城市的角落里辛勤劳作,旭日中有他们汗水折射的光芒。还有那些高层建筑上劳作的擦玻璃工人,巨大的危险换来微薄的收入,可是他们没有成为流浪街头的乞讨者,没有寄生在收容所里。他们还在阴暗的角落里奋斗着,坚持着,生活也因此有了意义,像是明媚的曙光。
更可敬的是,高尚的人选择角落。居里夫人在发现了镭和铀后,毅然拒绝了各种资金赞助,她只要求拥有一间自己的实验室,继续自己的科学研究。她选择安静的角落,因为那里有属于她的纯科学的世界。我想起“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的王维,只在“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隐者。他们为理想与节操选择角落,他们摒起了世俗的名利观,享受角落的清幽和安逸,悠然自得。他们像静立的木棉,在远离喧嚣的地方,吐出浓郁的芳香,开出大朵的红花,原来角落可以是人间天堂。
社会是个复杂的群体,人们日益膨胀的功利心已让它拥挤不堪。选择一个角落,忍受那里的寂寞,享受那里清幽和自由。默默地奋斗,让角落明媚起来。
篇三:被遗忘的角落
早上一走进教室,便觉察到了一股不太对劲的气氛。每个人的头都埋得低低的,不安分的眼神并未盯着课本,而是不时地互相交换着什么意见。
王老师面色凝重地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两三页纸沉吟。我悄悄溜到自己的座位上,胳膊肘撞了同桌:“What happen?”同桌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后面。我回头,瞧见沈嘉的位子是空的。她病了?我猜测着,同时也想,她太沉默了,每天说的话几乎不超过五句。王老师忽然清了清喉咙,这是她要讲话的前奏。
“同学们,我现在先不解释什么,我只想把沈嘉同学留下的这封信念一下,然后听听大家的想法。”我好奇地抬起头。“王老师,同学们,我知道我是个很让人讨厌的人,大家都不愿意理我,可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好想,我只有离开……”我吃了一惊,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没人理她?噢,也许,但大家都认为是她不喜欢和别人玩呀!“是的,我在班里扮演了一个很差劲的角色。在课堂上,每当我答错问题,心里忐忑不安,脸涨得通红,孤零零地站在座位上,看见同学们低头拼命忍住笑,却没人肯抬头给我一个鼓励的目光,那种滋味呀,我实在难以承受……”“老天!”同桌惊呼,“大家是怕她难堪才不看她的,谁会嘲笑她呀!”我赞同地点点头。看不出来,每次答错问题后都平静坐下的沈嘉,竟会有如此强烈的心理反应。
“还记得那次英语演讲吗?没人知道我鼓了多大勇气,花了多少心血,没人知道我在台上的紧张与焦虑。也许我真的很差,可我只祈求有一点掌声,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就那么没用吗?……”我开始由惊讶转为不安,只是掌声而已,为什么会如此吝啬给予?谁都知道沈嘉那次的演讲出人意料的精彩,而这一切难道可以只归结为,我们这个沉闷的班级并没有鼓掌的习惯吗?我陷入了沉思,不知不觉信已到了尾声。“……今天,是我的十四岁生日,在这个孤独的只属于自己的节日里向大家告别,或许我会转学,或许不会再上学了,总之,这个讨厌的身影会从大家眼前消失。”
信读完了,教室里鸦雀无声,在这寂静下又分明有一股激荡的暗流,那是每一颗心灵的震撼。班长站了起来:“老师,我们会找她回来,我们知道该怎样做。”是呀,谁都知道该怎样做,可似乎谁都忘记了去做,敏感的沈嘉用她的伤口提醒了我们:每个成员都要融合到集体中,不该成为被遗忘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