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的读后感
红与黑的读后感范文一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 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 。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的读后感范文二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众说纷纭。但我觉得主要都是从两方面来评价主人公于连的:一是追求爱情、荣誉、幸福、英勇(红),二是使用阴谋、野心、罪恶、伪善(黑)来实现自己的 理想。也许这些说法是对的,但也许也不全对。因为于连是个复杂的人。
于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于连并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野心家,其实他只不过他不属于那个社会罢了。他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朝气蓬勃的青年的代表,他的行动只是平民青年反抗贵族的反映。他很像司汤达第一部中篇小说《阿尔芒斯》中的男主人公——奥克塔夫;很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很像缪塞笔下的沃达夫;很像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很像拜伦笔下的恰尔德·哈罗尔德;很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很像张抗抗笔下的舒贝。但于连与他们又有许多鲜明的不同之处:于连虽然叛逆但是他不忧郁,相反却很热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积极努力;于连虽然时常自我分析,但是他的心里并不迷惘,他有明确的目标——向上流社会攀登。虽然他在爱情上欺骗过,但他情感丰富,爱是真实的;虽然他最后可以说是在悄无声息中灭亡,但他却是在激流勇进中消失的。司汤达想借助《红与黑》来再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法国。我们可以 从书中体会到现实与浪漫,奇趣与幻想,从中我们能进一步认识法国大革命所造成的法国社会里人们行动的秘密动机和内心世界的特征。
司汤达精心雕刻的于连,不只是水彩画,而是雕塑,给人立体感。从于连的自卑引发的仇视,乃至到最后的不折手段,然后到最后的反省,回复到心灵的平静。司汤达在用于连的变化作为《红与黑》故事发展的线索的同时,还在用这些特点去完善一个人—一个完善的人, 而不是完美的人。尽可能少犯错误,这是人的准则;不犯错误,那是天使的梦想。于连性格上的丑与美,善与恶的矛盾的统一,也正是他被认可的原因之一。
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我们与作家的区别在于作家能把心里想的用笔来表达出来。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既然是想作者之所想,自然是为作者之所为了。钱钟书称方鸿渐就是他本人,而福楼拜也自诩是包法利夫人。每个作者笔下的人物,除了当时社会的烙印,都该有作者本人影子。否则,它将不是一部好的著作。司汤达之所以能如此细致入微的描写于连的那种畸形的自尊,大概因为他是想于连之所想,至少,作者本人曾有过类似想法。作者写出自己内心的丑恶,非但不会对作者的形象有所影响,却恰恰从侧面反衬出他的坦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美丽呢?能把自己赤裸裸的放到手术台上一寸寸的解剖,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幸福。勇气,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幸福,也正是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短暂的是现实,永生的是理想。于连在他那扭曲的想法之下,开始了他短暂的仕途。于连又在一次次打击中重复着永生的自我,或者说是司汤达本人的自我。
很多时候,人往往因为一次人生的巨变,而彻头彻尾的蜕变,那就是顿悟。于是司汤达自然而然的通过上断头台,让于连有所顿悟,并顺手把他“引入正途”。于是,就有了于连在法庭上的演讲就成了荡气回肠的表现了。虽然这也是他的最后绝唱,可这是司汤达借着于连之口,畅快淋漓的表白了一下自己心声:潜伏在表象下的整个社会的腐朽和虚伪。所以也就在整篇小说的最后,出现了高潮。而在高潮中退却故事的情节,或许这也是司汤达成功之处。在典型环境中铸造典型人物的艺术特色,不仅开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而且作出了光辉的范例。